close

 

 又看到這種慘劇了,大師兄在這邊提醒大家,選保母的時候要注意,當保母的更要注意。

女嬰嗆奶趴睡窒息亡 保母判賠270萬

2011年07月12日

台北市1名鄭姓保母(59歲),去年11月14日受陳姓男子委託,以每月1萬元照顧陳男剛滿月的女兒,隔月21日下午4時30分,鄭婦餵女嬰喝完牛奶後,未注意部分牛奶遭女嬰吸入氣管,晚間6時55分將女嬰抱到臥房單獨趴睡15分鐘,並請女兒代為照顧後暫離住處,等鄭婦女兒發現女嬰窒息時,女嬰已臉色發白無呼吸,送醫不治。事後,鄭婦懊悔、傷慟,積極與家屬和解,

台北地檢署考量鄭婦犯後態度良好,且允諾不再擔任保母或相關工作,今天將她緩起訴2年,但須賠償女嬰父親270萬元。

 

發生這種事情雙方都是不願意的所以希望兩邊都要注意,以下是網路上面提醒托兒的注意事項。

 

以下來源:網路

一.托兒前的幾項提醒

建議家長在尋找保母時須先注意以下幾點:
1.預留充份時間
從決定需要保母時即可開始留意居家、工作地點附近托兒的狀況。
2.尋找保母的專業途徑
可以直接在來快速查詢現職的保母 或打電話至各個保母仲介單位、機構洽談。
3.安排充裕的拜訪時間
篩選可能的保母名單(可依住家、工作地點與實際需要作為考量依據)。
與保母進行電話聯絡,並安排時間至保母家拜訪。
4.實地拜訪作深入暸解
藉 由與保母面對面的接觸,可實際觀察暸解保母本身條件、家庭狀況、托育環境等情形,如果可能,儘量安排孩子一道前往。 ( 注意!若嬰兒媽媽本身不能與保母面對面的接觸洽談,家長請不要冒然拜訪保母家庭;為了慎重、禮貌及尊重保母女性身份,媽媽拜訪保母家庭時,請務必出示 身份證明及留下詳細的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給保母回訪之用。)
※【媽媽托嬰之前,保母最好能親自拜訪對方家庭一趟】。
5.坦誠溝通
(1)父母的期待
(2)保母的托育理念
(3)雙方言談的氣氛與態度
專家一致提醒家長,在嘗試和保母溝通時千萬不要盛氣凌人,以雇主的身分自居挑剔保母的不是,雙方應皆以孩子的福祉為前題做雙向溝通,如此才會直接受惠於孩子身上。
6.適當的托育人數
由於法令限制,再加上同時帶太多小孩,會影響家長信賴程度,一般說來,一位 保母同時帶 3 名嬰、幼兒(含自己的子女在內)算是極限。

二.如何選擇合適的保母

 

◆選擇保母理想時機
應從懷孕時開始做起,不少人都提早半年預訂好的保母。

◆保母本身條件
1.是否喜歡孩子?
2.是否親切友善?
3.是否喜歡擁抱孩子?和孩子說話?
4.是否大致瞭解不同年齡階段孩子的需要與行為發展?
5.是否曾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
6.是否有清晰的育兒觀念和方法?
7.是否身心健康?
8.是否生活作息規律,無不良嗜好及習慣?(如抽煙、賭博)
9.是否每年定期健康檢查?

◆保母家庭狀況
1.家人關係是否良好?(婚姻及家庭生活單純安定)
2.家庭成員是否有正當職業?
3.家人是否支持其從事保母工作,並能互相協調配合托兒工作?
4.家中十二歲以下孩子人數是否過多?
5.保母本身是否有其他兼差或受薪工作?

◆托育環境
1.是否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2.是否有提供足夠、多樣的玩具、圖書等物品?
3.居家是否乾淨舒適、光線充足、通風良好?
4.室內是否安全?(如備有安全插座、衛浴防滑墊、家具尖角部分適當處理、藥物存放安全位置)
5.室外是否安全?(如:樓梯間無堆積物)
6.居家附近環境是否整潔.治安良好、行路是否安全?
7.居家附近是否有安全、整潔的戶外活動場所?(如:社區公園、學校) 

三、保母價格
臨時托:1小時100元~150元(假日150~200元)
半日托:4-5小時,約一萬元左右
日托:9-12小時,約12000元至15000元,週休二日
全托:24小時,約17000元至22000元,週休二日
三節:端午和中秋是看意思,過年通常加發一個月
上面的價格其實都可以和保母談,家長與保母在托育時間及薪給的方式有一定的彈性空間

有證照的保母
*如果超時大多會加收加班費用100~150不等
*副食品每個月約加收一千元
*可申請政府補助

沒證照的保母
*超時可口頭告知
*副食品大多不收費用
*不可申請政府補助

 

 比較正式的扥兒雙方注意事項

A. 媽媽部份:

 

1.有否查閱保母其受訓單位機構及期別之《結業証書》或幼保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或《丙級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中華民國技術士証】(上述皆有貼相片及蓋鋼印)?

應抄寫一份資料並且利用電話查證保母其受訓單位機構與期別與所屬社區保母系統)

2.若保母未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決定托嬰時,則應查閱審視其身份証明文件,抄寫一份 如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兩樣皆有最好 );保母住家的房屋產權應該自有 請查閱其最近的房屋稅單 )

 

       《媽媽應該要求保母提供以上1.2.項相關資料來參閱》

 

3.請與保母簽訂一份


B. 保母部份:

 

1.※決定托嬰之前,保母務必親自見過嬰孩及其父母雙親,詳談並確實了解其身份證明(如:小孩登記的戶口名簿)和家長之工作單位、地點、電話。

2.【媽媽托嬰之前,保母最好能親自拜訪對方家庭一趟】。

3.托嬰初期,保母應要求家長直接以【現金】支付托育費用;請勿提供自己「有提款卡」的帳戶號碼作為家長匯款支付托育費用,以免產生無謂的糾紛困擾。 (財政部於各地銀行郵局有張貼海報公告:...千萬不要聽從他人指示,去操作提款機!提款機的轉帳功能,只能把自己的錢轉出去,不能把別人的錢轉進來!)

4.托嬰期間的每一天,保母應該與媽媽建立「聯絡簿」寶寶日記 的溝通方式,將嬰孩每天的生活作息、成長過程忠實的記錄下來。

 看更多踹共文章:www.trygong.com

arrow
arrow

    踹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